央廣網陵水5月11日消息(記者張聞)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華中農業大學教授嚴建兵在微博上的網名叫“種田農民”,並自稱是農民的轉基因專家。日前,他在自己實名認證的博客上憤慨的披露了一件盜竊案,那麼案件發生在華中農業大學海南陵水水稻基地試驗田,而“夜襲”試驗田的“小偷”竟然是知名的NGO——非政府組織綠色和平。
  綠和組織覺得這個竊種子不為偷,他們說是“拿”,他們也承認“拿”水稻種子的確實是自己的工作人員,但是這種行為是出於正當目的的“調查取證”。所以他們的所作所為現在究竟是“暗訪”還是“盜竊”存在爭議?我們國家“珍貴的種子資源”又面臨著怎樣虎視眈眈的外部環境?
  4月11日晚上9點多,三個身份不明的校外人士,潛入了華中農業大學海南陵水水稻基地,有人放風,有人動手“拿”水稻。大半夜,不請自來的不速之客被在此工作實驗的師生撞了個正著。嚴建兵了描述當時現場的情況:
  嚴建兵:下午5點鐘的時候,他就像行竊,他們有一個踩點,開了一個車假裝問路,就問武大的基地在哪裡,怎麼走。當時我們老師就覺得有點奇怪,就瞄了一眼把那個車牌號記下來了。晚上9點多,他們就又來了,進到了華中農業大學南繁基地裡面去偷竊了包括這個稻穀種子和葉片,被我們基地的老師和同學現場抓獲,他們一共偷竊了3包水稻材料,然後說他們是綠色和平的,怎麼的,意思說他們來調查。我們的老師和學生就明白了他的身份。
  一番交涉之後對方坦承來自國際知名的NGO綠色和平組織,但對於校方認定的“盜竊”行為,綠和方面一口咬定,這屬於前提正當的“暗訪調查”,因為華中農業大學的水稻基地本身存在問題。綠色和平食品與農業項目主任王婧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我們想證實並監督是不是有轉基因水稻非法流出並導致污染的情況。在這種想法的支持下進行了所謂的實地調查。對於這種說法,嚴建兵措辭的嚴厲的進行了反駁:
  嚴建兵:作為一個守法的公民,你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在法律的框架下麵來做這個事情對不對。看到一個人違法犯罪,那我就上去報給公安局把他抓起來,不是一個合法機構。你如果懷疑或者是有證據表明我們哪裡有違法的行為或者是不合規的行為,正確的做法你可以來揭露,或者你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有執法資格的人才能去做這個事。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把自己當做正義的化身。第二個你即便是去暗訪,我們這是國家設立的科研項目,你不能以調查之名說可能違規了,所以我要去破壞你的實驗。
  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李明德教授對嚴建兵的觀點予以了法律上支持。他強調“暗訪”一說屬於強詞奪理。假設對方成功獲取所謂的證據,由於獲取手段的非法,它也是無效:
  李明德:這個是強詞奪理,你調查取證不能偷,你就是反向工程的話也可以買啊,你可以買了取證,但是偷不能叫做取證。他們先給自己有一點光環,然後就覺得自己的行為合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暗訪不行,取證也要合法,不能以非法手段去取證,非法手段取證是無效的。
  究竟是“暗訪”還是“偷盜”應該交由公安機關進行判定,但在華中農業大學報案的過程中,卻又意外遭遇了無法立案的尷尬。據嚴建兵描述,當地的公安機關對於失竊物品的價值並不瞭解,在他們所接觸的常規案件的概念里,這幾斤種子,葉子好像價值不高,不足以立案。
  嚴建兵:據說現在還沒有立案,他們說幾包種子,而且如果按重量來算的話,也就是兩三斤,沒什麼價值,如果告他偷竊的話,要有一定的案值以上,按照市場價來賣的話,一塊錢一斤、兩塊錢一斤,達不到立案標準。
  這種說法,讓包括嚴教授在內的很多人都非常擔憂,一粒種子所包含所有遺傳信息有著非常大的科技含量和商業價值,但在國內我們對於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卻非常薄弱。
  嚴建兵:13億人的吃飯的問題,最核心的問題是種子。這個種子包含了所有的遺傳信息,決定了產量是高還是低,所以會有很大的商業價值。如果它含有轉基因的話,一個基因的價值可能是無可估量的,他每年收取專利費可能就上十億美元。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是非常自卑的,包括這次事件人家又說你們有什麼知識產權?事實上不是這樣,中國的水稻是世界領先的,在很多領域,我們也已經站到世界之巔,現在是很多人虎視眈眈看著我們,所以我們應該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站在一個國家的安全角度來看待這樣一件事情。
  正如嚴建兵所說,中國已經成為了其他國家攫取遺傳資源的新目標,生物遺傳資源流失的確切數量難以統計。以大豆為例,早在1898年,美國就來我國調查和採集野生大豆品種的資源,用以培育優質高產的品種。如今,美國作物基因庫中保存的大豆資源已多達20000多份,很多原產我國的大豆資源都成了美國的專利產品。而對於種子資源的保護國外卻是相當重視,最近就有因竊取專利玉米種子而被全球通緝案例。這個時候再去奢談“正義”似乎就有些可笑了,當務之急是儘快立案對類似的行為進行調查,如果認定為事實應該予以法律的製裁。
  據瞭解,就在幾天前,農業部已經向全國各轉基因研發單位特別下發了通知,要求嚴防轉基因材料遺失和被人惡意擴散,避免我國科研核心機密和種質資源材料被竊取,這樣會給國家造成不可輓回的損失,一旦發生轉基因育種材料失竊和遺失事件,應該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依法對當事人嚴肅處理。
  綠色和平組織的有個口號叫“行動,帶來改變”,但如果給行動前面加一個“違法”的定語,那這種改變也許應該叫“異變”。同理,合法保護我國知識產權的安全也是時候該行動起來了,這種改變應該叫“改善”。   (原標題:綠色和平組織夜襲試驗田 專家:“偷”不叫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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