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庫出來的生豬蹄乾癟瘦小泛黃,為何到了市場上就變得又白又胖,白里透紅?近日,新京報記者發現北京朝來萬通農貿綜合批發市場肉類大廳內,有很多攤點銷售這樣光鮮白嫩的豬蹄,有商販稱,這類豬蹄是加工點通過“藥水”浸泡而來。記者將樣品送交第三方機構檢測發現,多個攤位的樣品殘留雙氧水和工業火鹼。中國農大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教授王世平稱,火鹼可使豬蹄吸水增重,而雙氧水則可漂白,兩種化學物質均有強腐蝕性,食用可嚴重損害身體健康。(9月9日《新京報》)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挑選食品的消費者,自然也會有同樣的心態。現實中,消費者相信“眼見為實”,買主們在意食品“賣相”,更是人之常情。於是,當食品的“容貌”,不僅有望招攬更多的客戶,甚至還可以賣出更高的價格,收穫真金白銀,“美容”不再只是人的專利,也成為食品的“福利”,如此說來,也是市場規律的產物。
  “美白豬蹄”其實並非類似伎倆第一次大顯身手。撇開其他五花八門的“美容”技法不論,即便是雙氧水“美白法”,“白里透紅”的豬蹄也絕非第一個“受益者”,從已曝出的食品加工黑幕來看,雙氧水漂白的雞爪、牛百葉、生肉,可以說屢見不鮮,甚至連魚翅這類高端食材,都難以免俗。工業雙氧水不僅頻繁出場,更是成了食品“美白”的慣用伎倆。“美白豬蹄”,不過是又一次小試身手而已。
  的確,“不美白沒人要”,消費者的“好色”與不識貨,似乎一定程度上也是“美白豬蹄”背後的驅動力。但是,假如認為“美白豬蹄”上市緣於消費者的“以貌取蹄”,顯然是打錯了板子。事實上,作為食品市場的買方,消費者所能獲取的信息其實相當有限,缺乏專業的辨識能力,不得不“以貌取食”,本身已是無奈。當這一消費者的合理心態,竟然被再次利用,甚至不惜以違規“美容”和食品安全隱患來欺瞞消費者,博取利益,更是令人難以容忍。從這個角度來看,非要讓每個消費者都具備火眼金睛,一眼參透“美白豬蹄”的前世今生,不僅不切實際,也本不該成為食品“美白”黑幕謝幕的前提。
  而危及公眾健康的“美白豬蹄”之所以能夠公然上市,其背後的經濟利益,顯然才是最大的推手。其始作俑者,也不會不知工業雙氧水對於人體健康的嚴重危害,相關的銷售鏈條也絕不可能對這一潛規則毫不知情。從這個意義上說,“美白豬蹄”們大行其道,更多暴露的恐怕是商業誠信與倫理的失範。而好的商業倫理,並不會自發形成,而需要有促其生長的土壤。這就離不開必要的外部監督與嚴格的司法監管。
  事實上,正如食品添加劑不能一棍子打死,食品美容的市場需求也是客觀存在。雙氧水被用於食品加工也並不完全是禁區。美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均在食品領域使用雙氧水作為漂白劑,但使用的都是食用級雙氧水;而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則對產業界提出要求,食品加工必須使用食用級雙氧水,使用分量不應超過能達到有關效果的分量,且須把殘留在製成品的雙氧水清除,並有嚴格的市場監測與監管。
  可見,有了細緻而嚴苛的市場監管,“食品美容”中的違規行為不僅要面臨巨大的風險,代價也要遠高於收益的話,“美白豬蹄”即便有之,也不敢越過食品安全的界限。
  文/武潔  (原標題:食品“美容”為何屢屢逾越食品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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