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完善具有江蘇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這是省委《意見》關於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提出的新舉措。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江里程在各地宣講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時解釋說,這裡體現了必須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理念。今天請聽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系列解讀第十篇。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江里程認為,省委《意見》根據中央《決定》精神,在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方面提出健全反腐敗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建設制度是一大亮點。
  江里程在:“我們省里也搞了一些監督辦法,領導幹部思想報告、新任領導幹部公示,對他們的孩子、家屬從商經商等等情況,以後這些制度都要逐步建起來、完善起來。”
  運行制度制約和監督體系除此之外,重要的是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進一步完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統一管理工作;改進和完善巡視工作制度等。《意見》還提出了規範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職責權限,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等。江里程說,這樣從過去運動式的防腐敗,到現在用制度來防腐敗,使之常態化、程序化,非常科學。
  江里程:“按照十八大以來中央的思路,一手加大反腐敗鬥爭,老虎蒼蠅一起打;另一手還要從體制機制上入手。所以這次三中全會精神關於反腐敗體制機制的創新占有重要的份額,從源頭上逐步解決腐敗問題。”
  腐敗問題一直是社會關註的熱點,原因在於權力運行不規範、不透明。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導致腐敗滋生。只有真正扎緊權力的籠子,才能讓領導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這就需要通過改革不斷創新反腐敗的體制機制。只有制度明確,執行者才有所遵從,監督者才有所依據;只有制度科學,才能形成防止權力濫用的制度保障。
  【江蘇新聞廣播(南京地區fm93.7)郭莉莉、沈驍】  (原標題:意見解讀:完善制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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